产品分类
搜索:
联系方式
地址: 山东省滕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威智大道68号
电话: 0632-5953999 5953399 
传真: 0632-5953299
E-mail: sales@ruiyuanspice.com
 
新闻动态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2月17日,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在滕州市组织召开了其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验收会由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时彦主持,验收工作组由设计单位—滕州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滕州市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滕市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服务中心、环评报告书编制及施工期环境监理机构—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机构—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有关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对项目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核查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 工程概况
    1、公司、厂址、产品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始建于1994年,原厂址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益康大道2066号),占地40000㎡,员工200人,年生产噻唑、吡啶、吡嗪、呋喃、含硫类多个系列产品200t,产品出口到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和地区。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200t/a呋喃酮系列香料项目环评、批复、验收等环保手续齐全。
    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关于规范香精香料生产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已将公司迁址于滕州市大坞镇(滕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威智大道68号)。
该公司迁建项目占地面积75300㎡,主要产品呋喃酮系列、杂环类、含硫类等5个系列、17种产品,计580t/a。

    2、建设过程
    (1) 2015年5月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在滕州市发改局登记备案(备案登记号1504060029)。
    (2) 2015年7月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受委托编制完成了《滕州市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2015年7月取得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枣环行审[2015]7号)。
    (4) 滕州市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由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山东天浩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滕州市建筑设计院于2016年2月完成设计,由滕州市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开始建设,其中由滕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服务中心完成了建设期施工监理,由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施工期环境监理,2017年6月建设完成。
    (5) 该项目在滕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供热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相继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于2017年6月投入试生产。
    (6) 2017年10月20日-21日和11月3日-4日,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该项目实施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核查工作;编制了《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山东宜维(验)字[2017]第229号)。

    (二) 主要建设内容、投资
    根据环评及批复,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
    主厂房 8座、19654㎡,设备621台(套)。
    2、辅助工程
    特殊原材料及其他库、成品库1478㎡,办公大楼、职工休息室、食堂、浴室等7421㎡,化验室、控制室882 ㎡,消防、循环、事故水池7170 m³,厂区道路11036 ㎡,堆场33364 ㎡。
    3、公用工程
配电、供水、排水、供热、通风等。
    4、环保工程
    已将各生产车间建设废气碱液喷淋吸收改为废气碱液喷淋吸收、低温等离子体反应器处理系统(各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清洁车间和化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成品库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过碱液喷淋吸收、低温等离子系统处理系统3套);建设60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电化学氧化+混凝反应池+预酸化池酸化+UASB厌氧池+好氧A/O处理工艺处理;建设危废暂存间,协议危险废物处理。对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隔声措施。
    5、投资
    迁建项目估算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0万元、其他费用1000万元、预备费2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80万元。环保投资670.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10.47%。实际总投资16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11.1%。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受委托的检测单位的调查、核查,滕州市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与环评、批复存在3处变动:
    1.环评要求:各生产车间分别建设废气碱液喷淋吸收改为废气碱液喷淋吸收、低温等离子体反应器处理系统。

    实际建设:
    各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低温等离子系统处理、再经催化氧化塔进一步处理
    清洁车间和化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
    成品库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然后均经过碱液喷淋吸收、低温等离子系统处理;共建设该处理系统3套,分别经25m、20m、20m排气筒排放。
    项目的废气治理工程去掉了分散的分别治理设施,改为集中进行整治,虽然大幅度增加了投资,但可以确保治理效果,方便管理。
    2、废水处理站有环评要求日处理能力为120m³,考虑项目建成后生产实际及今后项目扩建的需要、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不稳定性,为确保本公司废水实现达标排放、杜绝对当地地表水的污染,将处理规模改为600m³/d,处理工艺未变。
    3、根据日益严峻的安全环保形势,瑞元公司把车间主体由砖混结构提高为框架结构、增加了140台设备、安装了高标准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实际投资为16125万元,环保实际投资约1786万元,主要建设废气收集设施、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管网、隔声降噪设施、固废处置设施、厂区绿化以及各类应急设备与检测设备。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1) 各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通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喷淋后进入低温等离子处理系统进行处置后,经催化氧化塔进一步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 清洁车间和化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系统处理,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 成品库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低温等离子系统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为难处理的高盐度有机废水。将高浓度废水经电化学处理、混凝反应后与低浓度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2) 主要处理工艺有预酸化、厌氧UASB、好氧A/O和沉淀池。经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t/d,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与市局联网,并委托第三方运营。
    3、噪声:
    (1) 迁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水环罗茨真空机组、不锈钢离心机、干燥塔、水冲泵等,源强约为70~80dB(A)。
    (2) 噪声治理措施
    迁建项目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 控制噪声源
    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 隔声、减振
    对风机、泵类等设备设置独立基础,安装橡胶减振垫或其它减振装置,以防止振动产生噪音,尽量将各噪声设备置于室内。
    4、固体废物:
    (1)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产生的蒸馏残渣、残液、废弃二氧化锰属于危险废物,已在A类仓库西侧单独建设符合规定、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购置专用储存桶存放。并与山东鲁南渤瑞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达到一定数量后,按规定登记、运送、处置。
    (2) 副产品有甲乙醚、乙醇、甲酸乙酯、乙酸等,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盐类;其他废物有各类原料包装、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根据其性质进行合理处理和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生产负荷调查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环保设施正常运行,10月21日生产负荷达到100%,10月22日生产负荷达到82.9%,符合验收监测工况大于75%的要求。
    2、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1#~7#车间及水处理废气排气筒(1#排气筒)、清洁车间及化验室废气排气筒(2#排气筒)和成品库排气筒(3#烟筒)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限值要求。
    低温等离子体反应器对氯气和氨去除率分别在77~87%、84~89%之间,效果明显,达到设计指标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氯气、苯、甲苯、甲醇、乙醛、氯化氢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氨和臭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46mg/m³,0.22mg/m³和16,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或《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制要求。
    3、废水检测
    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站出口所有监测项目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标准和大坞镇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独立高架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4、厂界噪声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昼间、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实现了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污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B 标准后排入界河,对界河水质影响较小。
    该项目昼间、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分别进行合理处理;蒸馏残液、渣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在场内危废暂存间存储,协议有资质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置,不在厂内长期堆存,危废暂存间按规定进行了防渗处理、可杜绝对当地地下水的污染。

    六、环境管理检(核)查情况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枣庄市环保局并给予了批复。
    2、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各项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照环评报告书和枣庄市环保局批复要求配套落实。
    3、污染物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通过各种处理设施处理后,实现了浓度、速率达标、排气筒高度符合规定,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主要噪声源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
    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根据其性质进行合理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相关手续齐全。
    4、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企业设立了专门环保机构,制定了完整的环保规章制度;厂区的各环保设施责任到人,保证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5、其他情况
    自项目建设至今无群众上访、投诉及企业违规等情况发生。
    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违规情形调查
    1、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用;
    2、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防治污染措施有所加强。
    4、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的环境事件发生;
    5、本项目不是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
    6、本项目不属于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
    7、建设单位在该建设项目中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发生处罚、责令改正等违规行为;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内容较全面、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等。
    八、验收结论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年产580t合成香料系列产品迁建项目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枣庄市环保局对的批复意见的相关要求建成,落实了“三同时”措施,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验收检测结果表明,所检测的各项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进行了合理处理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并配合检测单位,认真落实“后续要求”、完善验收程序、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环保部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九、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
    1、完善厂区相关标示牌(如排气筒监测平台、检测孔等)。
    2、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证明。
    3、不断增强公司领导和职工自身环保意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二)验收检测单位
    1、补充详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检测签单;
    2、补充环保设施、环保标识(如废水排放口、废气采样口及标识)、验收监测现场的有关照片,完善、规整现有照片(如照片名称);
    3、补充、完善项目平面置图,应包含各种环保设备的位置,并与环评平面图作比较,阐述有无变化和变化的合理性。规范并完善环境敏感目标图表。
    4、对照环评报告书批复,逐条认真、细致的落实落实情况;对照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根据其实监测频次要求写出落实情况;逐项明确企业具备的检测能力(包括仪器、人员等),明确需要委托的检测项目。
    5、补充公众参与调查的村民委员会或机关、企业名称和数量。
    6、补充完善验收结论。
    7、统一表格编号,核实生产负荷核查已检测时间的统一性,必要时再认真核实、并提供企业生产记录作附件
    8、规范检测报告文本、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017年12月17日 

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C)2020 网络支持 中国化工网 全球化工网 生意宝 著作权声明 网站管理 大宗品 企业邮局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1446号